石家庄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正式启动 符合条件用人单位请尽快报名
石家庄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正式启动 符合条件用人单位请尽快报名
石家庄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正式启动 符合条件用人单位请尽快报名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tīng)对就业(jiùyè)见习工作相关部署,依据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开展2025年市本级(běnjí)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可(kě)自愿申请承担(chéngdān)就业见习任务。
在石家庄市市本级、市内四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jí)高新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dēngjì)的(de)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均(jūn)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用人单位认定成为(wèi)就业见习(jiànxí)单位后,对接收(jiēshōu)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dīyú)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按照(ànzhào)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用于(yòngyú)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需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kǎohé)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就业见习岗位征集通过线上办理,办理方式如下:用人单位登录石家庄市人社(rénshè)业务(yèwù)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xìtǒng)(以下(yǐxià)简称“系统”),点击“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bìng)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经办机构选择“石家庄市市本级”)。
CA申报的用人单位,按上述(shàngshù)程序提交经办后(hòu),等待线上受理审核即可(无需单位去线下业务大厅)。非(fēi)CA申报的用人单位,按上述程序提交经办后,需到业务大厅办理(bànlǐ)受理审核,具体(jùtǐ)如下:按上述程序在系统将申请提交经办;打印系统生成的“业务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系统登记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业务申请单,至石家庄市长安区方(fāng)北路18号三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通过前台进行人工(réngōng)受理。
用人单位按上述任一方式将“见习单位申请”提交经办后(hòu),均可在(zài)系统“业务(yèwù)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已申报业务查询”中查询受理、审核进度。“见习单位申请”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参加线下资格(zīgé)复核,复核要求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就业见习单位最终认定(rèndìng)结果将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gōngshì)。
(一)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zérèn)强(qiáng)、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tígōng)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
(二)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guǎnlǐ)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dài)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三)能够为见习(jiànxí)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能够按月通过银行卡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补助(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yuán)/月)。
(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jiùyè)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hé)职业防护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tīng)对就业(jiùyè)见习工作相关部署,依据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开展2025年市本级(běnjí)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可(kě)自愿申请承担(chéngdān)就业见习任务。
在石家庄市市本级、市内四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jí)高新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dēngjì)的(de)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均(jūn)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用人单位认定成为(wèi)就业见习(jiànxí)单位后,对接收(jiēshōu)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dīyú)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按照(ànzhào)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用于(yòngyú)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需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kǎohé)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就业见习岗位征集通过线上办理,办理方式如下:用人单位登录石家庄市人社(rénshè)业务(yèwù)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xìtǒng)(以下(yǐxià)简称“系统”),点击“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bìng)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经办机构选择“石家庄市市本级”)。
CA申报的用人单位,按上述(shàngshù)程序提交经办后(hòu),等待线上受理审核即可(无需单位去线下业务大厅)。非(fēi)CA申报的用人单位,按上述程序提交经办后,需到业务大厅办理(bànlǐ)受理审核,具体(jùtǐ)如下:按上述程序在系统将申请提交经办;打印系统生成的“业务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系统登记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业务申请单,至石家庄市长安区方(fāng)北路18号三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通过前台进行人工(réngōng)受理。
用人单位按上述任一方式将“见习单位申请”提交经办后(hòu),均可在(zài)系统“业务(yèwù)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已申报业务查询”中查询受理、审核进度。“见习单位申请”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参加线下资格(zīgé)复核,复核要求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就业见习单位最终认定(rèndìng)结果将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gōngshì)。
(一)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zérèn)强(qiáng)、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tígōng)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
(二)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guǎnlǐ)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dài)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三)能够为见习(jiànxí)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能够按月通过银行卡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补助(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yuán)/月)。
(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jiùyè)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hé)职业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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